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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市事業廢棄物處理
時間:2012-03-14 14:37:33 來源:花蓮市公所 作者:楊均濰 瀏覽人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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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市事業廢棄物處理

花蓮市每天近三十公噸的事業廢棄物面臨無處可去的窘境,對此,花蓮市清潔隊長蔣大欽澄清「花蓮市垃圾掩埋場
已達飽和滿載上限」,且垃圾場已興建廿餘年,場區設備不符合現今法令規定,被監察院多次糾正不得收受一般事業
廢棄物,市公所表示,唯有從源頭減量、落實垃圾分類,才能降低商家處理廢棄物的負擔與成本支出,並讓環境資源
永續長存。

蔣大欽指出,根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,廢棄物分為一般廢棄物與事業廢棄物,花蓮許多商家、小吃店、餐廳、餐飲業
者、飯店業、醫療機構等,都是屬於「事業」範圍,而事業廢棄物處理有其一定的規則與程序。

花蓮市垃圾衛生掩埋場於民國八十五年興建至今,除了掩埋量已「飽和」外,隨著環保意識抬頭、環保政策與法令的
變更,掩埋場因為不透水層規格等因素,不符合現今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標準,已多次遭監察院等單位糾正;鄰近鄉
鎮的垃圾掩埋場因為興建時間較晚,規格、設備符合法令規定,且未達掩埋飽和,可以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,才讓
民眾有錯誤感受。

蔣大欽表示,去年十二月七日,縣環保局表示,花蓮市垃圾掩埋場設備等不足,依規定「不得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」,
同時,環保署要求花蓮市垃圾場於去年十二月底關閉,並給予業者兩個月的緩衝期,明文規定從今年三月一日起,
停收一般事業廢棄物。

他指出,家戶所排出的一般廢棄物,在環保署的補助下,全數運往宜蘭縣利澤焚化廠處理,過去採取衛生掩埋方式處理
的事業廢棄物也隨著「掩埋場飽和」以及環保署明文規定於三月一日停收,市清潔隊除了加強宣導外,也派員至店家輔
導,落實資源分類,達到垃圾減量,以降低清運成本。

蔣大欽表示,市清潔隊每天回收近三十噸的一般事業廢棄物,雖然轉運至吉安、壽豐垃圾場掩埋,但掩埋量僅有七公噸
左右,現階段已派員輔導商家落實垃圾分類,降低垃圾排出量,從根本解決垃圾問題。

目前花蓮市人口約為十萬八千人,工商業繁榮、發達,居全縣之冠,在觀光政策推展下,廢棄物種類與數量逐年攀升,
為了有效減少垃圾量,延長垃圾場使用年限,市清潔隊推動「源頭減量」,加強「資源回收循環使用」,未來資源回收工
作將朝向「源頭減量」、「綠色消費」為主,從降低垃圾量著手,讓環境資源永續。

洄瀾網 |記者| 楊均濰/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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